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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旅程的终点(1 / 0)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八日。阴转小雨。记载于破旧的马车中。

我的伤口化脓了。因为我不小心接触到外面的那种粘稠的雨丝的缘故。

当我手臂上的那一道划痕从红黑色变成了一种诡异的白绿色的时候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现在,这个预感已经成真了。腐臭的气息开始弥漫在我这个破车之中。那恶心的脓包很惬意的附着在我的伤口之上,我甚至能够感受到我伤口内部因为这种脓血而渐渐的腐蚀的那一种感觉。

我吊在车厢附近的那三个小东西至今还没死,他们瞪圆了他们的眼珠子,看着我手臂上的脓包发出了一声声古怪的奸笑。那声音之中的惬意让我差点以为这玩意再也无法医治了。所幸的是我的医学知识还不是那么匮乏,并不像那些不学无术的家伙那样被这些家伙吓到。

我找到了我身上的银质餐刀把脓包划出了一个十字伤口,把里面的脓血全都挤了出来。然后我再拿一卷绷带把手臂上的伤口扎紧。虽然说有点亡羊补牢的意思,但也比以后用更多的绷带强。顺便一提,那雨丝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恐怖,可能只是比较粘稠而已。

或许我应该这么记载,在大平原上不要因为一道伤口就吝惜绷带?我真是蛮幽默的。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十日。晴。记载于绿野三号哨所。

我爱人类。我第一次发自内心的这么说。我真的爱人类。他们究竟是怎么想的会在这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建立观察哨所的?这简直是天才的举措!当天空放晴的时候那璀璨的光芒将远方的阴影驱逐开来,露出了那哨所的一瞬间我感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更让人惊喜的是里面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太阳神庙,我可以在里面申请每天一瓶的疗伤圣水。虽然说这种圣水的保质期实在是小的可怜,但是疗伤的效果真是不同凡响。

远比自然法术要温暖的液体倾倒在伤口上的时候,那肿胀的脓包顿时被神术的光辉所抚平。就像是奇迹一样的,我伤口上面的时间正在飞快的倒退,从那已经化脓到了半个手臂的绿白色脓包变成小小的一团,然后再变成一个十字切口,最后变成一小道划痕,然后这个划痕也消失不见了变成一片白皙的肌肤。

那神奇的过程让我张开了嘴像傻子一样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一幕。究竟是哪个混蛋说的自然法术的治愈能力比神术强的?我想把他的脑袋按进熊粪里!从倒上圣水到伤口消失总共也没有五分钟的时间,自然法术五分钟你给我处理一下脓水再说吧!

哨所毕竟不是什么补给给养的好地方,但是我依然花了七十金币和那些狡诈的哨兵手里换了一匹老马,还附带一个蛮坚固的车子。虽然说也不算太亏,但是这种奸商行径依然是让我愤愤不平就是了。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十二日。晴。记载于破旧的马车中。

旅行就像是在迷宫中寻找着传说中的宝藏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你所面对的拐角后面隐藏着什么。是同样的行者?是未知的宝藏?是恐怖的怪物?又或者是奇诡的机关?当然,更多的是那永恒一样的深邃与孤独。但这也正是旅途的魅力所在。

我第一次在旅行中见到了一个同我一样孤独的旅行者。不同的是我驾驶着马车,但是他却仅仅骑着一匹骏马而已。

他看到我以后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我和他攀谈了一会交流了一下相互的讯息。这个一身重甲却没有任何武器的家伙出乎我的预料外的是一名很不错的武僧。他的名字叫做阿凡吉隆,想要得到更强的力量前往布拉卡达去碰碰运气。

我试图邀请他上车来一起聊一下,甚至能够一起前往我们的目的地,也就是下一个小镇。但是这个沉默不语的重甲战士摇了摇头,敲了敲自己身上的重甲行了一个古怪的武僧礼节后就往北方跑去了。

我曾经为此疑惑了一段时间,但是后来看到那一望无际的平原我仿佛想到了什么。

每个人的旅途都是神圣而不可干扰的,当一个人下定了决心要走出自己的旅途的时候,那么旁边的人将给与自己的祝福,而不是与他同行。因为那是他一个人的梦想之旅,而不是一群人的梦想之旅。

他是一个真正的旅行者,但我不是。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十五日。晴转多云。记载于未知小镇泰达米尔。

我迷路了,在一天前。

那匹老马一开始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就像是疯了一样的摇头晃脑乱蹦乱跳,然后对准一个方向撒开腿开始狂奔。那迅捷的速度我想可能连一般的骏马都比不上。而且这匹老马居然狂奔了一天一夜,直接把我带到了一个很诡异的小深谷中便口吐白沫的倒地身亡了。我后来检查一下后发现这个可怜的老家伙嘴里还在叼着一只很漂亮的蘑菇,愿你安息。

可以说我的大平原旅途真是一波三折了。薄暮镇,食人魔巢穴逃生,地精突袭,应付伤口,与另一个旅行者见面,这在我平静的世界中足够称道的事迹在这些大平原人眼中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总以为旅途真的没什么,我的族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真正的上路后才懂得旅途的艰辛。

所幸的是上天好像真的在注视我一样,一个在地图上标注是无人区的地方很奇妙的出现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小镇。看他们一脸彪悍的样子很可能是赏金猎人们为了自身的补给而建筑的临时小镇吧,而他们热情的回答也肯定了我的想法。毕竟有一个施法者建立起一个临时的小镇并不算什么难事。

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很彪悍,每个人都有两手。而且对于善恶方面分的很清楚,不爽也会直接的摆在脸上。而且通常是一场畅快淋漓的战斗后就会勾肩搭背的到酒店去喝酒去了,总而言之是一群很有意思的也很不错的家伙们。要我说人类世界如果都是这样的人的话那么他们统治世界也没有什么不甘心的。

所以我很幸运的得以在什么都没有,而且战斗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接受了一匹新的马重新开始我的旅途。人类虽然说有很多不好的人,但是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有一个热情的心的。我开始喜欢上人类了。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十九日。晴。记载于马蹄镇。

我开始怀念我那匹发癫的老马了,这简直就是一个生命的奇迹。那匹老马拉着一辆破车居然在一天的时间里连续穿越了三个比较危险的区域让我一路跑到了三个危险区域的交界口,也就是所谓的泰达米尔小镇。

经过四天的旅途后,商队和旅行者越发的多了起来,无数的商人组成了一道道洪流向他们心中的金钱之地前去。而我也已经抵达了正式确定为大平原核心地区的马蹄镇,并在这里的橡木旅店扎下了脚步。

我怀着无比感动的心情在这温暖的房间中写下了我的旅途的终点。在这一路上我得到了无数精神上的财富。如果没有这个旅途的话我可能这一辈子也不能懂人类的思想吧?

他们追求着自己的梦想,追求着自己的财富,不论什么人都是单独的个体,有着自我的闪光点。他们就像是那些在大平原外围踽踽独行的旅行者一样,纵然变成了地上的骸骨也丝毫不会有后悔的意思。我决定向这些人类学习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为。

就此放下笔记,我要为我的事业而奋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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