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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番外天伦之乐(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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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下看你,月光装点了你的窗,你装点了别人的梦——这首诗,齐润第一次听到,是他被他义父应仲骐收养后的第二年。Pinwenba那时,他刚好十三岁。他人生发生转折的第二年。

齐润并不姓齐,他的姓氏是他义父在自己名字‘应仲骐’三个字中,信手拈来的最后一个人,按国语读音,取了一个‘齐’。

润是他母亲还活着的时候,给他起的字。英文读音Rain。他的母亲是个偷渡到米国去的大陆客,因为生计问题跟了他那个做毒贩的父亲。

等他长大后,他有心情想这些时,他觉得未必是他母亲跟得他父亲,也许是他父亲强迫的他母亲也未尝。

哪个女人会那么傻,跟他父亲那种男人在一起,还生了孩子呢?毁掉一生,死后连个墓地都没有,直接被抛进了大海。

齐润不是先天性哑的,这件事,他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讲,他是被他亲生父亲糟蹋蹂躏后,才失声失语,从那以后,像个木头人一样生活的。

连他义父都以为他很可怜,才会把他从那个火坑地狱里带出来,其实,那时已经十二岁的他,麻木到已经忘记什么是羞辱,什么是可怜了。

他六岁那年,禽兽不如的父亲去世,他被送进孤儿院,先后被领养过几家,都没有成功。

有的父母嫌他太呆气,也有的嫌他不会说话,还有嫌他太脏的。

哎,最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怎么就会被走进那种地方,还能挺过最开始的几个月,是因为生活的艰辛,还是被骗了,他都已经忘记了,反正他活了下来。

活到遇到他义父时,他只会分开双腿,什么也不会做了。

他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别人都说那像湖泊一样纯静的颜色,是上天倒映下来的美景,可惜,长在了他这样一个污秽的人身上。

义父收养他时,他并没有什么感恩的心理。

他之前也被人带走过,当时也有过惊喜,后来才知道,有些客人不愿意在外面做,怕丢了尊贵的脸面,贵妇人们,怕被她们的老公发现,把他们带回去,就很有安全感了。

所以,开始的几天,他是很忐忑的。

这样的忐忑直到半年以后,才稍有好转。那时,他可以基本确定,收养他的这个男人,与别人不同,没有打他身体的主意。

在他的眼中,他的义父是个斯文温和的男人。面上的表情永远是淡淡的,对人说话时,永远是和颜悦色的,没有人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他像一潭古井无波的水,包含着少有人能理解的深刻感情。至少,他有好多年,是无法理解,像他义父这样优秀的男人,为什么身边没有个门当户对的女人相陪呢?

那时他还不知道,在他义父的心里,早早住进去一个地老天荒,都不能抹灭掉的女人。

他被到他义父的身边,也就是他最忐忑的半年里,他义父什么也没有给他按排,只是把他放在乡下的庄园里,让他随意地做他想做的事。

那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窝在房间里,他不敢踏出房门,多年被限制自由,他缺少少年应有的活泼和喜好,他早不知道有什么是他想做的了。

每天有仆人,把做好的饭食,给他送到卧室里来,还有随着饭食一起送来的各种少年人喜欢的玩具,比如PSP这种掌上玩具以及PS3这种大型玩具,但他很少触及。

他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的,怎么玩。

他只吃饱喝足后,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望着外面阳光满地,一片麦田以及与麦田相邻的各色花海。

这景色真美。

他渐渐地忘记了他最初担心的那些。三个月之后,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去了外面田地里,坐到了地头。

这段时间,他义父很少来,大约一个月一次吧,来了,见他一面,问他有什么需要的,他都会摇头。

他义父会摸摸他的头说:“男孩子不要太乖,会被欺负的。”

那时,他连腹诽都不会。他义父摸他头的时候,他的身体会僵硬一下,连躲也不敢的。

这样,又过了三个月。就是半年之后,他几乎放下所有忐忑,开始敢去庄园里面抱新出生的小兔子时,他义父为他找来了家庭教师。

专业用手语与他沟通的那种,学识很渊博,还懂得从最浅的东西,开始教他。

许是知道他害怕成年男性,他义父为他找来的这名家庭教师是位梳着盘发的五十岁左右的女人,说话的声音很温柔,对他也很温柔,他很喜欢。

渐渐的,他学会了不少东西,也知道了不少东西。他还会写他义父的名字‘应仲骐’三个字了。他的家庭教师拿给他义父看时,他义父奖励了他一条纯种金毛犬一只。

很小很小的乳狗,刚出生一个月的。他抱在怀里,小小的一坨,却很温暖他的心。他喜欢极了,极用心地养着。

又过一年后,家庭教师建议他义父,带他去庄园外面走一走,说他这么大岁数的孩子,应该多与同龄人接触。

他是不想的。他又不会说话,外面与他这样的人,一定很少。让他用哑语与别人沟通,他也做不好,他宁愿和他养这只金毛狗说话。

义父看出他的意思来,没有强求他。

直到多年以后,他过了三十岁,他才发现,这么多年来,他义父一直没有强求过他什么。

他义父发现他喜欢什么,就会给他什么,让他完全按照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生活,不必担心外界如何评论,他才可以活得逍遥自在。

有一年,他义父生日的时候,他做了花环给义父,义父很开心的样子,他问过义父,为什么?为什么会如此宠爱他?什么事也不要求他做。

他义父是怎么回答的呢?他一辈子都记得。

他义父说:“做我应仲骐的儿子,没有必要活得那么累,就是有一天我去世了,我留给你的,也够你活一辈子了,其实做一个闲人散士,真没有什么不好的。”

他义父说完,笑意更深了。

他似乎从他义父眼里,看到了一片倦怠。他义父说的这些,应该是他义父一生所求的理想吧!自己无法实现,就顺着他的心意,让他来实现。

等他渐渐长大,他开始跟随着他义父,离开庄园,去一些他义父去的地方。并不是他听从了家庭教师的意见,想要与别人接触。

事实是,因为童年和少年时,发生的那些不堪回首的事,他对陌生人,有着莫明的恐惧和害怕,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要躲闪。

那他为什么还要和义父一起出去呢?是因为他发现,他义父如此的孤单,如果他不陪在他义父身边,他义父真的是形单影只,连个伴都没有了。

他义父那么好的人,身边怎么可以没有人侍候呢?他是不聪明,人也有些蠢笨,但义父身边力所能及之事,他还是能帮着做一些的。

自从他跟在他义父身边后,他发现,他义父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起来,向别人介绍他的时候,也是极其的自然,称他为儿子的。

他义父四十岁那年收养的他,那时他十二岁。十年过去了,他二十二岁,他义父也是五十岁的人了。

他义父身边还是只有他,没有别人。

义父在一家大型公司里做区域总裁,掌权很重,他上面只有一个直属上司,叫卓凡,据说与他义父还有亲戚关系。

慢慢地,他才知道。他义父那个公司上层人物之间,或多或少都有点亲戚关系。

不过,那与他无关。他义父与他说,这世间与他义父最亲的人,不是那些亲戚,而他,那些亲戚们,都无关紧要。

每年圣诞节、新年这些重要节日里,他义父都是带着他回庄园去过的,只有他们两个,没有平常与他义父交往的那些亲戚们。

他也是那时才知道,原来,他在他义父心中,竟是如此重要的——重要到,是惟一。

许是经历过的磨难太多了,他不觉得男女之间、男男之间的情事,有什么好的,所以他并不觉得义父不喜欢这些有什么不好的,但义父身边没有像别人一样,有个伴侣,他就觉得不太对了。

他不敢直接问他义父,关于他义父的隐私的。他虽然不会说话,但他是个会听的人。

与他义父接触的那些人里,总会有些人提起这些事的。他稍加留心,就会知道很多了。

其中最爱说这些的人,就是他义父的顶头上司,那个叫卓凡的董事会长。

卓凡以前似乎还是他义父的情敌。

哎,不是他说什么,就卓凡那副样子的,真不配做他义父的情敌的,但凡那个女人长眼睛,都不会选择卓凡的。

后来他听到的事,也确实如他所想,那女人没有选择卓凡,但那女人竟然也没有选择他义父,而是选择了另外一个男人——一个腿有残疾的男人。

那个女人……真不是瞎子吗?这件事,他怀疑了很久。

他少年时,见过那个女人一次,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他义父喜欢的女人是她。

那时,他刚和他义父走出庄园,开始跟在他义父的身边。

有一天,他义父接了一个电话,就急匆匆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带着他,坐上飞机,都不在乎是不是什么普通坐席了,直接飞回了国内。

等他们到了机场,打车去了那家医院,他才知道,原来是那个女人要生孩子了。

他还问他义父,是弟弟吗?他义父脸上有着非常慈和的笑容,告诉他,是一对弟弟。

他当时还奇怪,为什么他义父会那么高兴,明明不是他义父的孩子啊!

许多年后,在他义父默默地守候那个女人的许多年后,他才深刻懂得什么叫爱屋及乌——因为是你生的,所以如我的一般。

他不明白他义父那样好的男子,为什么要忍受这样的痛苦,看得到,却永远得不到。

这就是爱情吗?如果是,他希望他一辈子不要拥有。那样,太煎熬了。

他觉得他这样的人,不应当会有女孩子喜欢的吧!但他二十岁的时候,竟收到了第一封情书。

是他所在学校的一个女生,有着亚麻色的头发和一双碧色的眼睛,身材很高桃,家世也很好。

他能上学去,还是义父按排的。不学经济管理,不学金融国际,他学的是纯属陶冶情操的艺术类。

说来惭愧,他根本不会做画的。只是喜欢在画纸上涂涂抹抹罢了,画出来的东西,很难称之为作品。

但他义父却说他画得很好,还挑出几张给他裱了起来,挂在了墙上,很显眼的位置,说他很有梵高的范儿。

可怜他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梵高是谁。

收到那个女生给他的情书,他非常意外。他甚至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他拿给了他义父看。

他义父看完,笑了,拍拍他的头,一如当初把他领养来时一般,说:“我的润儿长大了,是该谈谈恋爱了,若是喜欢,不妨处一处,义父支持你早点结婚,义父就可以抱孙子了。”

什么是喜欢?他对那个女孩子没有多少印象,只知道是同班的,还坐在一起过,有一次似乎借了他的油画笔,还一直没有还。别的感觉却是一点没有的。

还有,他实在觉得这样的话,不该是从他义父的嘴里说出来。

他的义父明明还年轻,那一身淡然的气质,无论在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怎么可以如那些垂垂老翁一般,说什么抱孙子的话呢?

他才不要他的义父,他心中的英雄,这般。

于是,他在回复那个女生时,什么也没有说,只管女生要了油彩笔。

当然,油彩笔没有要回来,他被泼了一身油彩。

回家后,他义父看着他五彩斑斓的衣服,笑得花枝乱颤,几乎要捂着肚皮笑了。

那一刻的阳光真好,照在他们父子两人的身上,辉映出异常和谐的光芒来。

做为养子,能让他义父为了他开心,他觉得很骄傲。既然义父喜欢看他和女孩子交往,那好吧,他遂了义父的心愿。

反正他这一生,义父是他惟一的亲人,只要义父高兴,他也高兴了。

随后,他又接二连三地接到几封情书,不是原先那个女孩子写的,也不再是美术班的,而是他义父公司的女员工。

因为他经常跟在他义父的身后,不上班的时候,就陪他义父去公司,这些女员工都认得他的。

他把这些情书拿给他义父看时,他义父的眉头皱在一起,拍着他的肩膀教他,“润,你可以有喜欢的女生谈恋爱,但绝对不能找那种为了某些利益和你在一起的女生,要记住,喜欢是单纯的喜欢,永远不要掺杂其它,这样你才能幸福,义父这一生,就此搁浅了,但,你才刚刚开始。”

说实在的,他不太明白他义父话里的意思,他对感情的复杂性,还不太了解,虽然他童年和少年时,经历颇多,但他听他义父的。

他义父若说不好的女生,那一定是不好的,他不做任何考虑。

他忽然有些明白,他义父当初喜欢那个叫方蓓蕾的女人时,也是因为单纯的只是喜欢,而没有掺杂其它的情感吗?

但那个女人何其残忍,怎么能放着这么好的义父不去爱,而去爱别人呢?

他多次观察过那个叫方蓓蕾的女人,这个女人实在没有什么新奇的地方。

她的长相只能算是清秀,性格也谈不上甚好,还生了一对性格古怪的双胞胎,他觉得人品不好的人,才会生出那样的怪胎来。那两个男孩子的古怪程度,仅次于和义父有生意往来的展雁北家的儿子了。

这样一个女人,竟像一个蛊惑一样,深深地迷住了义父,叫他和其他喜欢他义父的人们,无可奈何。

他二十二岁,他义父第一次为他做主,为他按排了相亲的女孩子。

他义父还拍着他的肩膀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好这一生一个人孤苦的。

他是说不了话的,他要是能说,一定当场反问他义父一句,既然他义父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自己还孤家寡人地做生活呢?

他义父既然懂得给别人介绍女朋友,为什么不给自己找一个呢?

这件事,他非常郁闷。因为那个女孩子是他义父介绍来的,他不能任意地推脱掉。

他决定如他义父所愿,好好地谈一场恋爱,弥补他义父当年失去的那些,让他义父的青春可以再一次精彩回放。

义父介绍给他的女孩子姓木,叫木榕。是他亲戚家的表侄女。辈份关系据说排起来很乱,他这种头脑简单的人,是分不清楚的,但好在,这女孩子很讨人喜欢。与以前给他写情书的女孩子们并不一样。

其实他一直以为,他义父会给他介绍一个如同他义父喜欢的那个女人一般的女孩子,但事实是木榕与那个叫方蓓蕾的女人,完全的不同,没有一处相似的地方。

木榕很阳光很活泼,真真正正的娇阳似火,热情奔放,和他这种性格平淡,没有什么波澜的人在一起,真是有些糟蹋了,但他义父却说这叫互补,最最主要的是木榕这女孩子他观测了很多年,人品正派。

以后的发展也确实如义父所说,他与木榕在一起,很轻松,木榕不带给他任何压力,还和他一起画画。

这样的恋爱,如清泉灌溉,渗浸入心田,他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特别爱的感觉,但也渐渐习惯了木榕。

有一次,他问木榕,怎么就愿意和他在一起了呢?他是个哑巴,还只是义父的养子。

木榕捂着嘴笑,说他忘记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不是那场应仲骐按排的相亲,而是在应仲骐的庄园里,他刚被应仲骐领回来。

他坐在玻璃窗里面,有个小姑娘带着遮阳帽,站在玻璃窗外面,在他看着麦田时,那个小姑娘看着他。

木榕说:“当时我就想,那个小哥哥为什么那么孤单呢?为什么不快乐呢?想着想着,就把你想到心里去了。”

听了木榕的话,他说不惊讶是假的,他万没有想到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有一份真挚的情感,悄悄地等候在他的身边,并且这么多年。

就如他十三岁的时候,读的那首诗——我们都是别人心中的风景和等待,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

他没有发现,但他的义父却给他发现了,为他寻出来,带给他人生欢乐。

那么,他能为他义父做些什么呢?

当晚,他当着他义父的面,向木榕求了婚,木榕含泪答应了。

婚期很快订了下来,义父很高兴,为他张罗了婚礼,还遍发请贴,当然少不了义父心中惦记的那个女人方蓓蕾。

他义父专门写了邮寄给那个女人的大红请贴,他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义父眼里的欢喜,仿佛是他义父自己的婚礼一般,那张请贴是他的人生见证。

他忽然领悟了他义父心中的苦闷。

其实,未必要得到那个女人,只要能常常看到,他义父就会开心无比。既然这样,那他为什么不帮他义父一把呢?

帮他义父的方法很简单,他的手不够长,伸不到国内去,但他可以另僻蹊径,寻找其他突破口,比如那女人的怪胎儿子之一薛谨行。

应仲骐觉得他这一生,除了方蓓蕾,是绝对不会爱上第二个女人的,他也不会要没有爱情的婚姻。

他选择一辈子独身,在四十岁收养齐润,只是想找点事情做,从没想过,会把这件事,当成一辈子来做的事。

他在把这个孩子领养回来的第一年,几乎什么事情也不用这孩子做,让他享受绝对的自由,让他体味以前从来没有体味的东西。

等这孩子慢慢长大了,他也从来没有逼迫这个孩子做些什么,没有送他正经的学校里读书,而是由着他的兴趣,送他去学美术,在他成年后,把他带在身边,教他做人的道理和在世上生存必须懂的东西。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个孩子会回报他,而且还用那么怪异的方式来回报。

齐润和木榕结婚以后,仍然是以前的一副作派,生意上的事,他大多都不操心,有木榕这个正经科班毕业的经济学硕士在,哪还需要他跟在应仲骐的身边,管理应仲骐负责的片区。

他只专心做一件事,那就是想方设法和被他父亲薛瑞送到美洲来的怪胎薛谨行,勾搭上。

他虽然不会说话,但这不影响他和正常人的沟通,除了哑语,他中英文学得都很好,连法语还会那么一点点儿的。

是以,他用纸片和薛谨行成为好朋友的时候,薛谨行已经用自己亲手做的菜,把展雁北的儿子展李鳍送上手术台,割盲肠了。

那个以破坏别人的东西著称的怪胎,终于跌到了比他还怪异的怪胎手里了。

这样的儿子也敢放出来,齐润越发佩服那个当妈的女人方蓓蕾了。这得需要多么大的心,也能承受得住。

这个事也让齐润深深地明白,薛谨行做的饭菜只适合,你觉得不想活的时候吃,但凡对生命还有一点热爱的人们,一定要远离。

但这样的薛谨行,竟然还要开一家餐馆,他还不要做经理,他要做主厨,这叫食客们情何以堪。

齐润为了养父应仲骐的片刻幸福,冒险答应了薛谨行,由齐润出资,在米国的唐人街,为他开了一家中餐馆。

同时,又在中餐馆的对面,开了一家专科肠胃诊所,还是免费的,主要接诊从薛谨行那里,吃坏肚子的客人们。

齐润做了如此万全的按排,薛谨行对他感激不尽,几乎要把他当为知己,抱着他痛哭流涕了。

齐润见时机已到,就提出说想去巴西的里约热内卢旅游。希望可以去很多的人,这样热闹有趣。

初听齐润这个建议的时候,薛谨行并不感兴趣,他正摆弄着他的锅碗瓢盆,哪有什么兴致去是里约热内卢,看基督耶稣。他又不信教。

直到齐润说起里约热内卢,驰名国际的烤肉时,他才极为动心。

齐润坚持要全家一起去,他为了快点吃到烤肉,立刻给他妈和他爸打了跨洋电话过去。

那对夫妻两个,一听说是他们那个怪胎儿子,为了孝顺他们夫妻两个,要请他们夫妻两去里约热内卢,看海景,立刻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后又听说他儿子在唐人街开了一家餐馆,还一直没有吃死人,也没有摊上官司,都颇感安慰,深深感叹,还是外国人的肠胃,比他们国内这些人结实啊!

其实他们夫妻两个不知道,除了齐润开在对面的免费诊所之外,还多亏有展李鳍不记仇地帮着薛谨行,扫除一切想要告薛谨行的吃客们,他才至今为止没有被送进监狱的。

只是这夫妻两个没有想到的是同来的,不但有他那个祸害儿子薛谨行以及祸害世侄展李鳍,竟还有应仲骐。

于是,薛瑞的脸都黑了。

应仲骐这么多年来,坚持不懈地等着挖他墙角的做法,实在太让薛瑞气恼不已了,见过不要脸的,就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

他心口的愤怒,几乎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他本来就沉默的脸上,黑如锅底,连带着看自己儿子都十分不顺眼了。

薛谨行根本不关注他老爸是什么脸色,他关注的只有里约热内卢的烤肉。

齐润和木榕跟在应仲骐的身后,很乖巧地叫着薛瑞和方蓓蕾‘叔叔阿姨’,然后极不乖巧地想尽办法,隔开薛瑞,给他们老爸应仲骐创造单独和方蓓蕾一起说话的机会。

薛瑞十分郁闷,为什么人家的儿子,还是收养的,都这般贴心,自己这儿子,是自己亲生的,还这般的没心没肺,帮着别人老爹挖自己老爹的墙角,果然吃货的儿子,都是混蛋。

这一趟旅游,不说看没看什么风景,至少应仲骐是十分开心的,他和方蓓蕾的亲密接触次数很多,到是聊解了这长久以来的寂寞之情。

果然还是和自己喜欢的人交谈,生活才有乐趣啊!

这世间有一种爱,叫我喜欢你,与你有什么关系。

应仲骐这么多年都中了这个毒,无法自拔,他自己又没有什么办法缓解,没想到收养了个儿子,儿子如此孝顺,随便一招,就把他给救了。

这之后,薛瑞百搬地防,奈何都没有防住齐润的无孔不入。

他有心把吃里扒外的儿子教训一顿,奈何儿子比他还振振有词,“都是快七十岁的人了,你们只当凑成一桌麻将,老友相聚,何乐不为。”

他差一点吼出来,什么叫老友相聚何乐不为,那是他的情敌好不好,不管多大岁数,那都是情敌啊,有没有?他盯着自己女人的目光,从来没有变过好不好啊!

不管薛瑞如何的气不过,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应仲骐与方蓓蕾见面的次数,到是比年轻那阵子多了,到最后,还真被他那混蛋儿子说对了,真是为了凑桌麻将,已经成为亲切的牌友了。

应仲骐七十岁生日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儿子的齐润送给应仲骐一件礼物,是一副画。

齐润觉得这是他一生,画得最好的画。虽然他自从有了儿子之后,已经不怎么碰画笔了。

画里,一片夕阳晚照,一个高大的背影牵着一个小小的背影,在夕阳里面漫步。高大的背影抬着头,看向远方,好像思念着谁,而小小的背影却至始至终都望着那个高大的背影,一刻不移。

他想用这副画,告诉他义父。他本来悲惨的一生,是因为有了他义父的出现,才使他的生活,如今充满人生的。做为回报,他会陪着他义父走到夕阳全落之时。

应仲骐在他七十岁生日的这一天,终于了悟,他这一生的守候,没有换来方蓓蕾的回眸,上天垂怜于他,却让他的身边,从不孤单。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谁能说,这不是福呢?

——他这一生,虽然未能享受到夫妻之乐,但却同样拥有了子孙绕膝的幸福,还有什么可不知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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