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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五马街(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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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余素芬。今年初,陆丰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陆丰的主管让他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结果他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还顺便熟悉了一家客户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们的恋爱是这么开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会议室里拿东西吃。我倒了果汁,接着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欢那种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se糖粒的,可是盒子里只剩下一个了,她正好排在我旁边,我们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结果她就把那个甜甜圈让给我了。”

“你为了一个甜甜圈看上她——还是公司请的客?”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即使那是一个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se糖粒的甜甜圈。

“当然不是,后来我们一起吃午饭。结果你猜怎么样,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她临走出门,突然折回来,把掌上机递给我,上面是一个问题:‘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旁边还有一张愁眉苦脸的卡通自画像。”

“嗯,浪漫。”大概就是从一个甜甜圈开始的爱情使陆丰痛下决心告别了这种充满诱惑力却会使人发胖的东西,而且殃及其他很多门类的食品。他现在对减肥空前热衷。

“这个人看上去严肃,私下里却像小孩子一样。你知道,他竟然把我们公司餐厅里烤面包用的炉子当成暖气机,还把手放上去烘呢。”陆丰的声音甜得像巧克力,“她对我非常非常好。”

“她在哄你玩吧。”

余素芬今年二十八岁,以她的地位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陆丰那个“美满的爱情等于女人年龄是男人年龄减七再乘二”的公式,他觉得这是天意。

但是,老天爷常年超负荷工作,难免会打打瞌睡,陆丰绕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与此同时,这个男人等着等着,大概有点不耐烦,一昏头就自说自话先去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

“她肯定说她老公缺乏品位,不理解她,还有,她对那个男人没感觉了,是不是?”五四时期开始,有点苗头的男人少不得自比潘安发发这类感叹,目的无非是为了蓝杏出墙,而且希望墙外有人接应。不同的是,五四时期的女人基本上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推卸责任,故而理直气壮;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经迎进门的太太,还开口闭口娶妻不淑,实在令人费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男人脸皮比从前的男人要厚。

余素芬倒是没落这个俗套。陆丰说:“她说她老公是个好男人,陪她度过了最艰苦的ri子,所以她对他相当有感情,”他往嘴里塞进一大勺谈,重重地说:“可是,她说她爱我,假如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她百分之一百会选我。”

天下的好女人都一样,没良心则各有各的门法。这一个没良心,很聪明地开门见山把牌摊在桌上,然后“置于死地而后生”。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她更爱的是我。感情和爱情是不同的。”

“她有小孩吗?”

“没有。”

“她会和她老公离婚吗?”

“我现在还不想给她太多压力,”陆丰好像并不想多谈,把话题岔到余素芬对他多么多么好:余素芬曾经到处为他找一种雀巢出品的叫“八点以后”的黑巧克力,余素芬出差回来不去自己家先跑来看他,她痛经的时候他帮她揉肚子,噢,对了,余素芬送给他一个boss包包。

“多少钱?”面对那些令人炫目的品牌,我第一反应往往是这句很俗气的话,改也改不过来。

“温洲五马街买的,你说多少钱?”

“她送你个假包?”

“准确地说,是‘仿’的,不过,看上去跟真的一模一样。”

我看看他,再也忍不住,笑起来,“我明白了,你是真的很爱她。”

“怎么说?”

“否则以你的脾气,怎么肯让她拿个假包来耍?”

陆丰沉默一会儿,说:“她有苦衷的。”老话说“每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男人”,余素芬背后的那个男人显然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管理老婆的系统,“她老公要定期查账的,她的理论是钱花多少都可以,不过要知道花到什么地方去了。她花几百块钱买个包,他老公肯定会jing觉。”

“然后河东狮吼?”我心想,臭男人,“苦衷”你个大头鬼。

“倒也不是,她说不想让她老公无谓地难过。我想想也是,抢了人家的老婆,好像是有点理亏。”

有些男人恋爱起来会变得任xing,比如我;而有些男人恋爱起来却会变得通情达理,比如陆丰。我觉得他不是突然变,就是爱昏头了。种种迹象表明,他属于后者。

“换了我,就坚决不要那个假包。”我说。

“吴丽可是好像连假的也没送给过你啊。”她明显地有点生气。

“如果我想要,迟早有一天她会拿个真的来。”我不由针锋相对。

我们大眼瞪小眼,“噗哧”一声同时笑出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骂谁都可以,骂她就不可以。”陆丰摇摇头。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月份吧。”

“你为什么瞒我?怕我传你谣言吗?”

“我跟她说好了,对外不公开,”他左右看看,压低一点声音,“这家公司里好些人认识她,万一别人知道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到底是对谁没有好处?你,还是她?”我不肯放过他。

他看看我,然后转过头去看窗外的草坪,“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犯贱?”

“有点,”我咽下最后一口汉堡,“世界上男人多了,没结婚的满地都是,你很喜欢向难度挑战吗?而且,女人的心比男人细,她老公迟早会发现,到时候人家老公找上门来拿把水果刀顶着手腕跟你讨老婆,你吃得消?”

陆丰脸上露出一个有点无奈的微笑。

“唉,那个甜甜圈你究竟喜欢她什么?”这一轮谈话在我和陆丰多年的交情里不下于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对于人类历史的意义——我第一次头头是道地跟他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恭恭敬敬地听他训话。我骤然觉得自己老成了许多,于是再接再厉,“有钱?好看?有地位?知道哄人开心?还是车屁股上那个l?”我开始打手势以加重语气。

他搭住我的手臂,换一种底气不足的声调,“知道了。老实告诉你,我已经跟她分手过三次了,不过没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爱上她了。”

我瞠目结舌。数字是很有说服力的,陆丰从前的恋爱都是分手一次就够了。

“你是爱的她钱还是爱她的人?”

“我当然爱她的钱,”她做了坏事一样抬起眼睛看看我,声音低下去,“不过,也爱她。”

“其实她这个人很好,不大多话,但很实在,下次你见到她就知道了。惟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心太软……她说她老公身体一直不大好,怕他受不了打击,现在真的不想气他,想等这一段过去以后再慢慢跟他提离婚的事情,”随之又前后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还年轻,就谈谈恋爱也好啊,你想,要找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不对?”

我没得话说。这一次,陆丰是栽进去了。他大概是看那些谈情说爱的书走火入魔,难怪古人说男人不应看这样的读书。

又是一个星期,我的工作一点起se也没有,还是天天帮人家打杂印东西订会议室买咖啡,龙海还是不给我好脸se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难道温洲人也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那一套?我找了一个机会婉转地向老板讲了自己的处境,他笑笑,“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现在你只要好好向龙海学东西就可以了。”我心里嘀咕,龙海防贼一样防我,学什么学。

过了一个月,老板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他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绝非画饼充饥:他把龙海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十几年的龙海突然辞职,内幕是老板突然把龙海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龙海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又辛苦又死板,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边调,何况以他的资历。温洲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人家反而打小报告,三下两下,老板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辞职。

老板送给龙海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他没带走,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我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哪天我要是离开公司,一定不要像这样被两件衬衫打发走,我要部门里所有同事来为我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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