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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红酥手解衣衫机锋暗藏(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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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弦公子垂下眼,目光落在温念远按着自己肩膀的五指上,那只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一丝锋芒不露,指腹有不太显眼的茧子,是常年握笔留下的。

他指尖一点暖意透过薄薄的衣衫传到七弦的肩上,反而衬得夜来风凉,仿佛透骨。

两人相顾无言,良久,温念远低下头,“那个女人的死跟你无关,只是个意外。”

“当然跟我无关。”七弦挑眉,眼角眉梢仿佛都含着笑意,声音却是凉的,略过温念远言语中的深意,自顾自地说道:“不过不是个意外,是有人蓄意为之。”

温念远看着七弦,目光灼灼,“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命犯血煞,怨气缠身;众叛亲离,不得善终——这是当年七弦公子出生时的批命语。

仿佛一个诅咒,伴随他多年辗转,无论身到何处,都能引来血雨腥风。

到后来,大概连一直追在他身后的温念远都说不清,到底是七弦总觉得哪里有问题忍不住要去看看才会遇上种种诡事,还是真的因为他命数如此。

尽管看上去似乎七弦不仅不以此为苦,反而乐在其中。

怎么可能呢。

众叛亲离不得善终,世间最恶毒的诅咒莫过于此,就算如何天性凉薄,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温念远不知不觉地加大了手上的力道,生怕眼前人一个不留神就又跑了,却没注意到七弦微微蹙起的眉头。

这蠢材空有一把子蠢力气!七弦公子暗骂了一声,这牢房的墙壁脏得狠,他靠得浑身难受,不得不伸出手来,修长的食指轻轻点在温念远按着他肩膀的手背上。

一阵轻微的痒意顺着手背蜿蜒而上,温念远力道一松,就感觉七弦那根手指已经缓缓地在他手背上移动起来,对方似乎瞟了他一眼,温念远脑袋一空。

“不想死的话,快点滚吧。”拎着已然松了力道的温念远的手,七弦嫌弃地把它扔开,欣然道。

他本来觉得这事有趣得狠,被这男人追上,什么都没趣了。

上回也是,他不满地想,那个紫焰门的小圣女,本来真是好玩极了,一个小丫头把整个江湖弄得一团乱,多少道貌岸然的名门正派被拉下马来——当然还有他在后面搅混水,虽然七弦公子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在搅混水。

可惜啊可惜,英雄气短儿女情长,那个小丫头片子最后还是跟紫焰门的英俊门主双宿双飞去了,没了一场天大的热闹。

温念远一看七弦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却又无可奈何。这男人一直以来就唯恐天下不乱,对死人的兴趣比活人大。

这回红袖阁死了的那个花魁,只怕他又准备掺和掺和,温念远甚至能想到七弦的回答。

无非是“这姑娘既然死在我脚边,说明我们两位有缘,况且我现在含冤莫白,总该为自己分辨分辨”之类。

明知如此,该问的还是要问,这么些年来,对于并没有太多耐心的自己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忍耐这个男人这件事情,温念远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

“你打算留下了?”

七弦公子轻笑,慢悠悠地表示,“这姑娘既然死在我脚边,说明我们两位有缘,况且我现在含冤莫白,总该为自己分辨分辨。”

很好,连一个字都没差。

“公子。”

斜刺里幽幽冒出一个人来,打断了两个人的对峙。

青衣小僮捧着一袭崭新的白衣,从暗处走到人前,目不斜视的路过温念远,就像这里站着的不是个大活人一样,悄无声息地行到主人身边。

他的主人看了看,然后伸手去解自己的衣服,后背上蹭上了墙上的斑驳痕迹,实在令人难受。

见他旁若无人地当众解衣,尽管所谓的众也只有温念远自己一个,青桐是不会抬头看的,温念远瞬间觉得脸上有点热热的,一甩袖,转身就走,哭笑不得,“你真是——”

嗤笑了一声,七弦换上干净衣服,忽然低声说:“青桐,你说,他什么时候会死。”

他没说这个“他”指的是谁,但显然听的人明白。

青桐安静地收起脏了的旧衣,低声问:“公子希望他死吗?”

七弦避而不谈,“死人总比活人有趣。”

“那公子何必赶他走。”

看着再次隐入暗处的青桐,七弦大概觉得无趣,弯了弯嘴角,赶他走么,当然是因为嫌他太烦,不然还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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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请出来吧。”昨日趾高气昂抓人的络腮胡大汉面色古怪地指挥着人开门,把红袖阁花魁命案所谓的凶手给放出来,并不停地拿眼打量那个男人。

七弦微微一笑,“官爷有什么事么?”

“走吧,没你事儿了,赶紧的,这牢里又臭又冷,还待着做什么。”

“可在下身负命案,官爷放了我走,不会惹上麻烦吧。”被赶的人嘴里说着,做出恰到好处的狐疑情状。

啧,小白脸细皮嫩肉的,其实看看也觉得杀不了人。

来放人的官差嘀咕了几句,不情不愿地解释道:“仵作验过那小娘皮的尸体了,确是前天半夜丑时左右吊死的,红袖阁的妈妈又改口说,那丫头最近有点神神叨叨,大概是自个儿想不开吊死了。邪了门了,不是说早上还说过话么。”

说完又嘟囔了几句,无非是晦气什么的。

七弦公子甩了甩手,边走边若有所思,那络腮胡的官差忽然喝道:“等等,你小子昨天说过什么丑时吧?你要是不是凶手,怎么知道的?!”

一般的平头百姓被这么一喝也就吓破胆儿了,可惜七弦公子走得稳当,简直是无动于衷,只用余光瞄了瞄官差,淡淡地说:“尸斑。”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络腮胡官差总觉得自己好像被鄙视了,刚才仵作也说了什么尸斑不尸斑的,不过这些他们具体的不大懂,莫非这男人还是个懂行的?

得什么样的人才能对死人懂行,想想也不是什么善茬,他不由自主地身上一寒,挪得离人远些,再不说话了。

七弦公子出了大牢,脚下的路面还有些湿漉漉的,昨天大雨下了整整一夜,至天明时分才歇,今天倒是个艳阳天。

红袖阁的那位鸨母……改口得有些快啊。

昨天那样咬定他是凶手,倒是人之常情,两个人在房间里,一个死了,基本上都会觉得是另一个做的,更何况,赔偿银两还得着落在他身上。

银子还没拿到,自己先改口了,这其中显然很有猫腻。

还有苏城衙门的仵作,死亡时间倒是没说错,至于吊死……轻轻地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七弦转身进了一间茶楼。

见他衣着光鲜,显然是个有钱的,小二热情地上来招呼,“哎呦公子,您要喝茶选我们家就对了,我们茶楼啊,在整个苏城那是头一份!怎样,给您来个雅间?”

有钱人么,不管真风雅还是假风雅,都是喜欢附庸风雅的,跟贩夫走卒们一起坐大堂,就矫情得觉得连茶都俗了,非要来个雅间,才显得自己有身份。

小二是见惯了的,待人接物那是无往而不利,今儿却是碰钉子了,看着风度翩翩多雅致的一位公子,竟要坐大堂。

暗地里撇撇嘴,小二觉得莫不是个装有钱的,其实囊中羞涩。转念一想,又说不定是太闲了要见识见识小老百姓的生活呢,就算金銮殿上的皇上,吃饱了也爱来个微服私访不是?

这样一想,倒也不敢怠慢,依然引着人往大堂里最干净的座位上坐了,沏了上好的茶来,又端上两盘细点。

“小二哥,都说苏城的花娘绝色,可知哪位艳冠群芳?”

“公子外地来的吧?问小的就对了!烟花巷的姐姐们个个都是出类拔萃的,要说最当红——”他搔了搔脑袋,犹豫了一下才说:“留欢楼的寄月姐姐艳名在外,那叫一个漂亮!”

七弦看了看小二夸张的动作表情,透着点兴致,“哦?可我听说红袖阁的花魁蕊姬姑娘才是最红的。”

听到那个名字小二脸色都变了,嘴角抽搐两下,有点尴尬的说:“嗨,这也是件稀奇事。公子不知道吧,这位蕊姬姑娘昨儿个自尽啦,可千万别再提,晦气得很?”

“自尽?我怎么听说是凶案?”

“咦公子您也听说了些?您不知道,开始说是有人杀了蕊姬姑娘,后来官府的人说了,蕊姬姑娘是自个儿上吊的,怎么这么想不开呢,真是。”

小二还要絮絮叨叨,七弦公子随手抛了一小锭银子过去,马上喜笑颜开地走了。

这里的茶,他自然是不喝的,任由茶盏搁在桌子上,热气慢慢地消散。

从刚才小二的话来看,对这里的衙门倒是深信不疑,说明此前应该没怎么出过不公的案子。

鸨母的忽然改口,官府又将他不审而放,看来这个花魁的死,背后的水有些深呐。

“青桐,茶。”七弦慢慢思索着,漫不经心地吩咐。

很快,一只手端着一只石青色的茶盏放到他面前,茶烟袅袅,闻香即知与这店里的不可同日而语。

他端起来,放到唇边抿了一口,抬眼向身边望去,声音中听不出喜怒,“你不是滚了么。”

刚才那只手的主人,温念远,安安稳稳面无表情地坐到一边,“嗯,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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