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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鸟(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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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仅一篇,祭奠我们对那些人永不可能的爱情,比起张扬的爱情,我更愿意等在故事的原地,做一只不愿迁徙的候鸟,至少,我还能一开始就看到爱情的背影,而不是充满荆棘绝望的正面。】

曾经有一只候鸟,绝望而孤独的站在沼泽林,身披荆棘,不愿迁徙。

人说一日之计在于晨,阳光是洗去污秽最好的解药,然而,她讨厌阳光。

讨厌阳光下落下的阴影,讨厌阳光下动人的话语,讨厌……即将要在阳光下离去的那个人。

就像是一手泡沫,她刚想抚去,却发现根本不用动手,泡沫自己就会消失。

“拂晓,出门啦。”

拂晓回首,拉上窗帘,“好。”

叶默等在楼下,素白的双手攀着车把,抬了抬头,刺眼的阳光让她微微眯眼,不经意间却看到了窗帘下一闪而过的,布满血丝的手。

叶默猛然间一顿,眼皮跳了跳。

“怎么了?”蹦跳着拉着拂晓过来的夏天一顿,看到了她的异样,顺着视线落在拂晓戴着一只手套的右手,“拂晓,这种天气你还带手套,不热吗?摘下来吧,我帮你。”说着就要伸手。

“夏天。”叶默忙着制止她,“你又不是不知道拂晓,她天生体寒,再说了,现在已经是晚秋了,天气忽冷忽热的,你还是让她戴着吧。”

拂晓感激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去扶自行车,微微瑟缩了一下右手。

三人骑车离去的背影,映着地面的影子,落在队伍最后的叶默眼中,莫名觉得,一秋悲凉。

二、

首尔的学校,一向和中国不一样。

习惯了中国九月开学,好不容易熟悉了首尔的三月开学,就这么一眨眼,就要毕业了。

拂晓嘲讽一笑,也是,她本来就是插班生,短短的三个学期,能够以一个知心好友的身份,和他打成一片,已经算是奇迹了。

“拂晓,留个签名吧。”吴世勋抱着一本笔记本,轻笑着伸手。

拂晓想到自己的右手,微微一顿,还是接过笔,“好啊,毕业快乐。”一笔一划的,用中文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陌拂晓。

“你也是。”

看着他收了笔去和别人交流,拂晓摇摇头,被身后的衣服吸引了视线。

那是一件中式旗袍,引用了起源最早的双排扣,不同的是,双排扣的样式被很好的做成了一朵花的样子,盘绕在胸口加上点缀在周围稀稀零零的落叶和花瓣,很难让人相信这仅仅是一颗扣子。

作为中国艺术学院的交换生,拂晓当仁不让的接下了毕业晚会开场舞的重任,为了方便动作,旗袍从束腰的地方开始扩大,一反古典旗袍样式,融入了西方元素,把原先开叉的一边铺上了一层漏网纱边,又从另一边由短至长裁剪成斜边,最底层是一圈细细的流苏,既包含了西方的立体美,又不失古典美。

负责人远远的在舞台后面喊着,“拂晓,准备好了吗?要化妆喽。”

“好。”

拂晓抿了抿唇,看满目阳光在水波里耀耀生辉。

三、

那是一株来自彼岸的曼珠沙华,盛开的花儿静静包裹住了她细瘦的腰身。

一举一动都揉合着危险的迷人,莹白指尖微微一撇,原木叠扇唰的展开,她微扬着额头,脸上挂上一抹醉人的笑。

那是独属于中国的文化,是经过五千年的陶冶才能融入骨髓的典雅,一颦一笑都如帝王蝶般姿艳绽放,一步一舞都淬了万般柔情,一眉一眸都含了满目星光,璀璨生辉。

一舞结束,她弯腰谢幕,不紧不慢的回了更衣室,放在桌面的手机响起了铃声,她接起,“喂,您好,这里是陌拂晓。”

“陌小姐,少爷他快不行了,医生说必须在一周之内换合适的心脏。”

陌拂晓想到了那个阳光下如玉的少年,微微点头,“好,你安排时间吧。”

“那多谢您了。”电话那头的人似乎万分感激,一阵吵杂过后,换了另外一个人,这声音,陌拂晓很熟悉。

“陌小姐,很感谢你愿意救我孙子,稍后我将把一千万的支票送到你父母哪儿,你可以放心,如果手术失败了,我也不会收回支票的。”

陌拂晓微微一顿,精致的脸蛋上扬起一抹微笑,“老爷子,举手之劳而已,支票就不用了,您只要别告诉他就好了。”

“…………好的,明天下午两点,我会安排国外专家进行手术,希望到时候陌小姐别忘了来。”

听着耳边传来的忙音,拂晓伸手抚上心口,感受到手心强有力的跳动,她闭上眼,笑着。

吴世勋,撕心裂肺也好,肝肠寸断也好,至少我的心还能代替我对你的爱,继续跳动着。

四、

“爷爷。”临近手术室,吴世勋突然开了口,一身病号服并没有消减他的气质,反而增添了一种若有若无的疏离,只见他晶亮的眸子看着旁边的老者,“您是怎么说服那个女孩的。”

老者拄着拐杖的手顿了顿,笑,“等你出来,我就告诉你。”

十二个小时,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看着要为她缝合伤口的美国专家,“MR.BIACK,I'mok,pleasehelpmetotakecareofhim,thankyou。”

“Beasty。”布莱克显然认识拂晓,“But,youknow……”

“I'mok,believeme,heneedyou,Ionlybelieveyou,iknowyouwilldoyourbest。”拂晓看着他,一字一顿道。

布莱克细细看着她,不经意间看到了那缀满星光的眼中一闪而过的坚定,轻轻点头出了门。

这边过了麻醉的吴世勋,缓过神来的第一句就是,她呢?

他记得,闭上眼前的最后一幕,就是那张微垂着包裹着白色绷带的手,还有,一闪而逝的,苍白苦笑……

她手上浅蓝色的星空手链,还是自己送给她的,那里面,还有他亲手刻下的MAW

陌拂晓和……吴世勋。

五、

夜静的渗人。

那个女孩,她……走了

就像一片落叶,悄无声息,等到他觉得时机成熟了,想要摘下精致裱框的时候,才发现,那片落叶已经,落地与泥相伴了……

他记得她转来的第一天,站在他面前,一双蕴满星辰的眸子,璀璨生辉,笑着对他说你好啊,我是陌拂晓。

他记得她拉着他想要去参加学院归学游,却在看到他满脸的不情愿时,毫不犹豫的撕了机票,递给他另一张机票,说,回家吧。

他记得她在实验室的时候,哪怕被另一个女生抢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位置,也依旧笑着说没关系,当那个女生实验出错后,面对满目的惊慌,第一个扑上来替他挡开横飞的碎片的,也是她。

他记得太多太多,等自己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在他记忆力最常出现的背影,竟然是她。

心湖的波动,敌不过世事无常。

果真如母亲说的一样,每当自己想要去珍惜一样东西的时候,时光总会用各种理由把他(她)叫走……

让他换了这个心脏又怎样,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六、

“吴世勋?”

吴世勋淡漠回头,先前略微冷漠的脸庞换上惊讶,“陌……拂晓?!”

陌暖月微微一笑,然后摇头,“我是陌暖月,拂晓的双胞胎阿姊。”

陌暖月,是踏着一天的尾巴堪堪出生的,而陌拂晓出生,晚了陌暖月将近六个小时,那个时候还是夏日,阳光早早的透过窗帘溜进来,而她,迎着第二天微醺的朝阳,来到了这个世上。

这也是为什么,陌家两姐妹明明是双胞胎,却差了一天的生日,当初吴世勋问起来的时候,只是以为是大了几岁的姐姐。

陌拂晓两姐妹的出生,让陌家三代大老爷们红了眼,在两姐妹还是个胚胎的时候,陌家三代十余个大老爷们都做好了又是男孩的准备,谁曾想,陌家老爷子小儿子的媳妇如此争气,竟一举得俩。

作为陌家三代大老爷们中的唯二两朵花,上至陌家老爷子,下至陌家第三代的几个哥哥,都是将两个女娃娃捧在手心里哄着护着的。

陌老爷子身为军区首长,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符合一家三代军人气质的霸气名字,两个女娃娃总不能像儿子孙子一样取什么霸气威武的名字,但一时间取惯了男孩的名字,陌老爷子的脑袋一下子短路了。

陌家老三的儿子当时正被语文老师荼毒,,合着母亲和几个婶婶一商量,板子一拍,既然姊妹花中大的在月夜出生,就叫暖月,而小的,就叫拂晓。

陌家几个大老爷们头一次感谢那些个文绉绉的语文老师。

于是迎着暖阳出生的陌拂晓,有了她的第一个,也是让自己一生也忘不了的名字。

陌家两姐妹顺风顺水的上了高中,作为学校的交换生,陌暖月选择了就近知名高校的服装设计专业,而陌拂晓,决定交换出国。

陌家三代瞬间慌了,从小到大都在他们呵护下度过的陌拂晓,离开了他们会不会吃不饱穿不暖?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各种想法盘踞在十余人的脑中挥之不去,于是陌家三代开启了死皮赖脸模式,陌老爷子更是不要脸的在地上死命打滚哭嚎。

然而死皮赖脸面子节操都甩了一地的结果,也不过是让陌拂晓出国的地点从英国改成了韩国,充其量就是离中国近了点而已。

陌家三代正准备再接再厉的时候,陌拂晓淡淡甩来一个眼神,说,爷爷,爸爸,还有叔叔婶婶哥哥,你们要是再缠着我,我就不改了。

这下吓得陌家三代人两天没敢再提这件事。

陌拂晓最终还是去了韩国,不过十七岁的她,注定要像陌暖月一样,陷入万劫不复。

她可以为了一个男孩,去尝试做自己最不喜欢做的事,她想法设法学会所有可以添加巧克力的东西,只因为那个男孩喜欢巧克力;她可以花一天的时间去做娃娃,即便手指千穿百孔,也依旧笑着将丑丑的娃娃送到男孩手上;她可以……明知道自己的右手不能再受创伤,依旧一笔一划为男孩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喜欢男孩笑着叫她拂晓的样子,因此明知道一切都不可能,却依然飞蛾扑火的在男孩的每一本课本后,都夹上一片写了字的书签,因为她知道,早已被预定出道的男孩,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没日没夜的练习中,不可能翻到那一页。

“给。”

吴世勋接过那封信,心微微一沉,“这是什么?”

陌暖月却不回答他,也不管跟在自己身后的少年,临出门前,她忽然转头,与陌拂晓九分相似的脸上忽然扬起一抹凄凉的笑,“我妹妹,小了我六个小时,是陌家这一辈最小的孩子,自然也就拥有了最多的疼爱,我却从没有嫉妒过她,有时候,我甚至希望把我的那一份也送给她。我们所有人都爱她,因为在这个被世俗污染的世界,只有她这么一张白纸,她学会了去爱人,学会了付出,却学不会收获。”

当一个人爱你成疾的时候,如果不能接受,就不要给予她若即若离的希望。

七、

那一年陌拂晓十六岁,早在转学的第一天,一眼望见了阳光下陌上人如玉的吴世勋,看见他眼中伪装的冷漠疏离,就知道自己放不下了。

他冷漠疏离,她便热情洋溢,他不想去归学游,她便送他回家,他险些受伤,她便替他挡,他需要心脏,她……便跟他换。

索性,他和她的心脏百分百的匹配。

阿姊,你说我一生孤独又何妨,最起码,我没有像你一样,陷入火坑万劫不复。

最多是,撕心裂肺,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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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勋亲启:

阿姊说,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首自己亲自谱写的曲子,我想,我的曲子,大概叫——离央。

离央离央,不离不央,只是陌路,仅此而已。

我谱离央,赠与你,愿你不忘世上曾有一人,叫拂晓。

阿姊说,我最与人不同的,大概是我的执着

我不是暖阳,没有温暖人心的力量,我不是和风,吹不净你心中的疏离,我不是海湾,容不下万千鱼儿,我能容下的,只有你一尾鱼儿。

我愿万劫不复,愿你与世独清,恨也罢,念也罢,左右不过被世人一场笑话。

我是雨,注定不能和晴相知相遇,见,也不见。

陌拂晓。

那是一封明显刚写不久的信,娟秀的字体中透着一种无形的张狂,却是吴世勋熟悉不已的字体。

一阵风扬起,吹走了那张纸,也吹走了他一直以来伪装的坚强,湿漉漉的液体滴落,他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红了眼,流了泪,失了心。

她叫拂晓,他心中挥之不去的心疾,也是心悸。

“陌拂晓。”

“你说你是风,注定不能与晴相逢。”

“那我就做追随风的候鸟好了。”

———————候鸟【吴世勋短篇】完结,其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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