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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狠辣的黑道女帝(1 / 0)

唐北薇就那么怔怔的看着残狼渐渐从视线里消失成一个黑点,残狼的话让她心里某个久被尘封的地方动了一下。可她还是忍住了,做大事的人不拘小节,现在还不是时候,这些儿女情长的事情,不着急。

也许十年前,她唐北薇还会为了母亲的一丁点儿消息疯狂,可现在,母亲对唐北薇来说,也只不过是一个会让她心动的名词。

她只是有太多的梦想太多的事情,来不及在乎那些儿女情长。

转身,满是血腥的会议室安静的连针尖掉落在地的声音都可以耳闻,唐北薇揉了揉额头,她虽说和刘家达成了合作的协议,况且刘家为了表现出自己的真诚也派遣出最好的快枪手残狼来。

但合作归合作,自己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至于金格,不过是个跳梁小丑想借着自己的手产出铲除异己,至于是否壮大龙门,这个估计不是在他的考虑范畴之内了。

这般宵小之辈,唐北薇自然是不屑一顾,至于为什么会帮着他,实在是对这个看似很流弊的凌欢有兴致。

她很年轻,也喜欢刺激。身居高位自然喜欢挑战一些新鲜,对于唐北薇来说,征服一个有着双重背景的强横男人会让她觉得生活才有意义。

征服他,蹂躏他,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屈辱,想象着凌欢跪在自己面前吮吸自己那双套在丝袜内的纤足时,唐北薇就会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看似高贵的女子在嘴角划过一丝愉悦的笑意,她摸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鹰眼,我这里ok,你那边呢?”

“基本搞定,长老会那边全线支持七姐,毕竟,经此一役整个三合会已经群龙无首了,只是长老会希望七姐能给会众们一个交代才是。”三合会总堂口,一个约二十多岁的男青年摸了摸自己笔挺的鹰钩鼻笑道。

“那就好。”唐北薇垂眸,冷漠的挂了电话。

按照约定,她搞定三合会高层,而鹰眼则负责整合三合会众多高层培养的死士。她成为三合会新任龙头,而鹰眼所在的兽营军团会获得一条走私钻石的线路,这是一笔不错的生意,她唐北薇也不缺这点钱。

走出会议室,果然有装备整齐的雇佣兵陈立在两边,而那些原本三合会的安保人员,都被兽营的人控制在一处,双手抱头面朝墙蹲着。

“老板,需要让他们都屈服于您吗?”兽营的老k斯文的笑道。

“不必,一个不留,都杀了。”

“真的都要杀了吗?”老k有些愕然,他原本以为会让他们屈服什么的,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少女却这么干脆,一句话,直接都给老娘杀了!

老k又斯文的笑了,这样的性格,他喜欢!

转身一挥手:“老板说了,不留活口。”

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葬送了百十号人的性命,兽营的人不喜欢用枪,而善用刀,用老大鹰眼的说法来讲,热武器会使人类的战争本能退化,而利刃才是主宰人类发展历史的主角儿!

于是,这支原本就实力雄厚的兵团因为如此具有创造性的特点,又被人称作是利刃兽营。

利刃兽营活跃在南非战场,其实力足以媲美北非的白银军团!他们被称为碾过南非的狼群!

这支利刃狼群如今涉足红国,真不知道那群当权者会怎么想!

金格掐了窃听器,点上一支烟悠悠的看着窗外,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了下去,刘杰意料之中的落败,他以为凌欢会天涯海角的找自己,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眼光敏锐的打算介入蓝天市地下世界。

这让金格有些微微的惊讶,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唐北薇和自己的约定,只要这个黑道女帝只要出手介入蓝天市地下世界,凌欢自然是她必杀之人。

据说这个黑道女帝有些非常不好的嗜好,她喜欢折磨男人,近乎变态的折磨。尤其是一些长得英俊,又有能力的世家子弟。

据说死在她手里的氏族子弟已经有两位数之多了,而凌欢显然很符合唐北薇的变态审美。

金格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只要唐北薇杀了凌欢。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不介意把这个黑道女皇给算计到床上,让她成为自己的*之臣。

不过说起来,这个智商据说比爱因斯坦都要高的女娃长得很精致呢。想象着唐北薇跪在自己双腿之间吞吐吮吸的场景时,金格只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膨胀。

深吸两口烟,金格强压下欲火,他知道轻重,更是算计第一的能人,平心而乱,他很害怕凌欢这种类型的人。

遇庙拆庙,佛挡杀佛。这种人可以被称之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鲁夫,但这种鲁夫若得到足以压倒一切的力量时,那这种鲁莽就会成为一种很恐怖的存在。

凌欢在金格心中就是这样的存在,他很害怕凌欢,这一点他从来都不否认,但害怕并不代表屈服。他若想整死凌欢,自信有的是办法。

但现在,不用着急,一点都不用着急……

“拔枪,瞄准。上膛的同时尾指抚过套管,动作要一气呵成。usp是轻型手枪,对于男人来讲也许威力过小,但对于女性却是十分不错的选择。来,娟心,我们在试验一次。”

许乐提供的校练场内,凌欢耐心的教导着娟心,女子一次有将枪插进后腰的枪袋,一次又一次拔出。挥汗如雨,却一直咬牙坚持着。

这份倔强的劲儿,仿佛让凌欢又回到了过去,在以前。他也是此般训练苏巧。只不过那时的两人,都是十来岁的小孩,那时的苏巧扎着可爱的马尾,出落的漂亮,但却远没有现在惊艳,而那时那日的凌欢稚气未脱,脸上还有青春的痕迹。一晃眼,时间便定格成了永远。

而十年里的多少个日月,就仿佛是昨天。

“三哥,你怎么了?”娟心抬起手臂擦了擦汗,光是拔枪瞄准的动作,娟心今天就练习了近千次。但凌欢依旧不满意。

动作不规范,枪袋怎么没有系好?

瞄准时不要刻意使用眼睛,当扣扳机成为一种习惯,你开枪凭借的是感官而不是眼睛。

初期练习,你要用左手托住弹夹,usp的威力小,相应的后坐力也比较轻,但如果骤然换了手枪,你会因为后坐力的原因而撞碎手骨……

一次又一次,凌欢不厌其烦的提醒,而娟心也在认真的学。她不想辜负这一份认真。

凌欢对自己的认真!

“没什么,我们继续练习吧。”凌欢微微一笑,他才不会告诉自己在面对着娟心的时候心里还想着另外一个女人呢,傻缺儿才会那么干。

“嗯。”娟心点点头,继续练习拔枪的动作。太阳东升西落,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而呆在校练场外的许乐却苦*的要死,这两猛人从中午烈日当空的时候就开始在里面捣鼓,到现在太阳西落这两猛人都没打算出来。

他光是手里的餐饭从早饭换到午饭又换到晚饭,这两猛人也的确够绝,愣是滴水未进,滴米未沾。许乐活了这么多年还真心没见过这样的牛人。

当一个生意人多好啊,不必受这份罪,更不必苦*的训练,赚赚钱泡泡妞,这才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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