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7节 狗妖(1 / 0)

在古代,由于地广人稀,人均居住面积大,所以家家户户都喜欢养些鸡鸭猫狗。

然而大家都明白,不能让这些东西活得太久,因为一旦让它们跟人生活得时间长了,不仅能通晓人性,还会吸收天地日月精华,成为妖怪,早晚会做出祸害人的事。

东晋年间,在金陵城外有一户地主,在家中养了一条花斑狗,善解主人心意,动不动就摇着尾巴,很讨人喜欢。

那地主就算出门游玩,也要把它带在身边。

后来,地主暴毙,家人将他下葬后发现那条花斑老狗不见了。

一开始,人们都以为这条狗因为想念主人而离家出走,也许已经死在了某个地方,便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谁知道在第四十九天的晚上,那地主突然出现在家人面前。

在咱们国家,民间都有“守七”的习俗,就是说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家属每隔七天就要设祭一次,直到四十九天,也就是第七个七日为止,俗称“断七”。

大家还以为“出煞”了,无不大惊失色,可见他言谈举止和活着时没有两样,便又怀疑起来。

所谓“出煞”,是说人死后阴魂还留在家里,阎王爷会在七七四十九天后的某个时辰里,命令鬼差前来拘那阴魂去地府。有些阴魂留恋阳世,不肯去地府转世轮回,便会想尽办法留在家中,称为“出煞”。

这“出煞”的地方阴气很重,会夺走活人的阳气,所以家人都很害怕,却又不敢说什么。

那地主知道他们在怕什么,便笑着说自己当日并没有死,只是因为胸闷而昏迷不醒,被人当做暴毙埋入坟中,幸好碰到一个盗墓贼,意外将他救起。

家人见地主没死,自然无比欢喜。

那地主和以前一样照旧生活,就连吃饭的口味都没有变过。

就在第二年,家人为他做寿时,他多喝了几杯,酒意上涌,当场就钻了桌底。

此时,从门外刮进来一阵风,把客厅里的灯烛都吹熄了。

仆人们赶紧重新点上蜡烛,想扶老爷回房休息。

不料,当他们把老爷从桌子底下拖出来时,顿时吓得面如土色。

那穿着老爷衣服的根本不是人,而是一条花斑老狗!

再仔细一瞧,不就是老爷生前养着的那条么?

此时,从门外走进来一名方士,说是路经此地,见到宅内妖气冲天,心知必有不寻常的事发生,进来一瞧,果然遇到一条成了精的老狗。

于是,他施展法术,破了那狗精的妖气,命人将它乱刀分尸,最后一把火给烧了个干净。

大家听完后惊愣半晌,楼小南问道:“难不成刚才那些狗头人都是成了精的狗?”

一直坐在边上静静聆听的李全突然插话道:“也许那些狗头人并非天生就这般模样。”说着来到洞口,从乱石下扒拉出一具狗头人的尸体。

楼小南捂着鼻子,恶心道:“好臭!你要这玩意儿有啥用?”

李全在尸体上仔细检查着,随后用手指着它的脖子,淡淡道:“你们看,这里有什么?”

大家顺眼望去,片刻后脸上浮起惊诧表情。

文老爷子讶然道:“咦,这脖子上怎么有一条缝合后的痕迹?难道这狗头并不是天然生长,而是被缝上去的?”

此话一出,大家都觉得脖子后灌入了一道凉气。

李全道:“在距今两万年前,我国的西南边疆曾经出现过一个神秘的部落联盟,被成为‘大鹏王朝’。大鹏王朝地域广阔,以大雪山为部落首领的治所,信仰一种原始巫教,他们的守护山神便是狗头人身。我师父郑三缺在许多年前曾经去过大鹏王朝的遗址,并拜访了那里的一些高人,得知所谓的山神就是一种极为残酷诡秘的巫术产物。大鹏王朝的巫师首先会在国中选出一些天赋良好,年纪不超过三岁的儿童,传授他们巫术,成为‘山神种子’。十年后,当他们的修为到了一定层次,便由巫师进行换头手术,将精心挑选出来的雪山白狼的头颅换到他们的脖子上。这种手术十分危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在手术中死去,剩下的百分之一便会成为山神,享受着极高的荣誉,守护着大鹏王朝。”

听完后,大家都忍不住摸了摸脖子,楼小南骇然道:“这传说到底是真是假,我怎么听着那么不可思议呢?”

李全道:“这是《秘藏》中记载的一段话,由本门明朝的一位祖师爷所记录。至于是不是真的,我也不清楚了。不过,在清朝末年,还有人在西南边疆见过一些邪修暗中制作畜头人身的怪物,只是成活率相当低。后来,那些邪修都被朝廷抓捕斩首,这换头术也就此失传了。”

楼小南咋舌道:“乖乖,这换头术也不知道有啥好的。好好的人身上换个狗脑袋,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

李全道:“能用来换头的,自然不是一般的狗了。之前文老爷子也说了,有些狗能成精。按照一些巫术信仰来看,只要人能换上这些成了精的动物脑袋,不仅能极大幅度地延长寿命,还能拥有一些特殊的能力。”

楼小南吐了吐舌头说道:“管他有什么好处,就算给我再多的能力也不换!好好的人身,安一个狗脑袋,更加泡不到妹子了。”

李全笑道:“那你就错了。现在的妹子都喜欢抱只萌萌哒的小宠物,你要是换个二哈的脑袋,没准还能收获一大票妹子呢。”

楼小南一听这话,登时俩眼放光,似乎有所心动。

李全心中一叹,这智商,就算换个藏獒头也是没救了。

接下来的活动便是休息,养足了体力好应付外面的危险。

李全打了一会儿坐,觉得精神恢复的很好,便起身活动活动筋骨。

不经意间逛到了洞壁前,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晃。

他赶紧俯身,只见落脚处是一块三尺见方的石砖,与洞中岩石一样的材质,顶多比四周稍微平整一些,加上洞中光线不好,不仔细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于是,几个人一起动手,将那块大石转撬起来放在边上,从底下涌上一股霉气,过了许久方才散去。

再一看,那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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