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4章 散步 一(1 / 0)

在达西的带领下,我很荣幸的跟着他入住了英帝国在印度的大使馆,这个住所很有欧洲风格,所以很安全。

要知道这个港口城市位于热带的,热带是什么地方?那是毒蛇毒虫遍地的地方,尤其是这个医疗条件落后的时代和地方,我很是爱惜自己的小命得哟,眼见着就要金钱到手,天下任我游了,可不能在这个关头把小命留在印度啊,这可是客死他乡啊。所以我除了大早上出来散步一圈,傍晚太阳恹恹的时候出来逛一圈,基本上足不出户。

你问我为什么阳气最盛的时候不出来?我傻啊,都说是阳气最盛了,动物都热的不出来找不自在,何况我一个娇滴滴的淑女,只听说过一白遮三丑,玉肌雪肤,一枝梨花春带雨,可没听说那个美人是黑的诱人的啊。姐可是还有嫁人的啊,身为重要武器之一的美貌可不能不珍惜啊。

一切有达西出头办理,所以我很悠闲,就像度假,只不过一身伪装让我不能尽情玩乐。好热啊。所以我大多时间老实的呆在屋里看书,顺便帮达西整理一下账本之类的——人家已经把我的工作全做了,所以做人要厚道的我,就大义凛然的接受了文秘工作。从此可见,姐不是办大事的人,只能当个小职员。

早上还不是那么热,太阳睡眼朦胧的打着哈欠,我已经被鸟鸣吵醒了。热带的鸟儿太多了,大早上叽叽喳喳的饶人好眠,真欠揍,怎么大中午不见你们叫啊。我只好伸个懒腰,无奈的打个滚儿,睁开眼睛,对着窗外树上欠揍的小鸟挥挥拳头,姐这是威胁,虽然看起来是虚张声势,小鸟儿翻个白眼,继续歌唱见鬼的热带温度,顺便跳一下,把屁股对着我的窗台。tnnd,姐很生气,但姐只能自己气的冒烟儿,生气的对象,呵,人家不晒你啊。

没奈何,爬起来洗洗脸抹抹香香点点雀斑,换身衣服梳梳头发,我再次感谢老天赐予我直直的长发,要是蜷曲的一头毛儿啊,我不确定最后会因为我忍无可忍自己刮个板寸,还是因为不耐烦最后头发都跑到梳子上而脱离头皮搞独立。

我没带文明手杖,把帽子拿在手里,轻快的走在鹅卵石小径上,蔚蓝的天空上白云朵朵,太阳还未出来,空气清新,可以闻见海水味夹杂着淡淡花香,近处的远处的鲜花绽放,晶莹的露珠在花叶间颤抖,随着微风憨态可掬的滚来滚去。

我随意的走着,偶尔驻足在美丽的花朵前,姐是惜花之人,所以大多时候是单纯欣赏,近距离观察再凑近鼻子嗅嗅,美好的世界,美好的花朵,清新的空气,轻快的心情。当然,身为正宗的中国人,老祖宗自古就知道“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儿从小就接受正统的中式教育的我怎么会忘记呢?所以姐是惜花之人不假,所以姐步履小心,不轻易踩到花木。

但遇到特别欣赏的,姐也是毫不心软的辣手摧花。好的就要采下来带回屋里插到花瓶里好好欣赏的。我采花也有分寸,每棵只摘一两朵,不能让一株绽放自身美丽的花木被自己□□成残花败柳啊,姐是惜花之人啊。

我采的都是花朵很大很妖娆美丽,颜色很浓烈的,但香味很淡甚至没有,姐不想往屋里招蜜蜂蚂蚁,而且我不喜欢香的让鼻子发痒的东西,打喷嚏可不是淑女的举止啊,多影响形象啊。

现在可以想摘什么花摘什么花,花木遍地。遥想上辈子的种花经历,为自己据一把辛酸泪。小时候喜欢种花,尤其是那种可以包红指甲的凤仙花,每年春天都是早早的翻花池播种。可能是太心急,春天是个乍暖还寒的季节,往往是播种太早种子没反应。或者是自己太不淡定,隔几天见花池没反应就把花种挖出来看看,所以每每都是比人家早种但比人家晚出芽。

好不容易出芽儿了,就是院子里树多,土壤不肥沃,植株太密集一系列问题(这是我长大后对自己历年种的凤仙花老是不开花的原因的总结),长的比别人家的慢,没人家的高,没人家的壮。于是我想庄稼有化肥才长的好结的粮食多,于是特意抓了一大把化肥洒在花池里,美滋滋的想着人家不撒化肥,我的花儿撒化肥了,肯定会比人家的长的快开花早。

于是做梦都想见到自己的凤仙花开的花用不完,自己把指甲包的红艳艳得之后,把剩下的用不完的一树花分给小姐妹们:姐终于扬眉吐气了,不用再用人家的凤仙花花瓣包指甲了。

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几天后,花儿慢慢萎缩,从叶子边缘开始发黑,接着根茎也开始发黑,最后.花儿被烧死了,化肥施太多了,我的花儿没福消受,香消玉损了。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姐得愁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啊。

还得用人家的凤仙花包指甲啊。后来姐改种仙人掌,可是啊可是,姐的关心仙人掌也消受不起,最后仙人掌受宠若惊的吓破胆儿了,虽然还是玉树临风的直立着,但是已经是我自横刀向天笑的死不瞑目了。(从心儿里开始腐坏了,外面看不出来)。

小白突然从旁边的花丛中窜出来,让我从令人郁闷的往事中回到现实,我出来都是让小白跟着,给我壮胆。想着狗狗忠心,五官灵敏,若有什么东西一定会事先发现。我不喜欢闲暇时让汤姆跟着,毕竟汤姆是个男孩子,即使是很熟悉了也没有自己一个人自在,我悠闲的摘了一帽子的花,时不时揉揉小白的头,顺顺已经长出来的毛。

思考一下是不是要再给小白剪一次毛,这儿的鬼天气太热了。但是想想第一次散步摘花时,因为手里拿的是剪刀,小白都不敢靠近我,远远地避着我。

还是算了吧,何必吃力不讨好呢,哼,好心给你剪毛退热,顺便给你换换造型不至于让你主人我审美疲劳,竟然不领情,好心当成驴肝肺。姐不给你剪了,等回去后姐在养几条狗,给它们剪毛穿衣服,让你羡慕去。

于是小白被嫌弃了,奠定了以后成为老大后,幸灾乐祸的看着几个小弟被剪毛穿衣服扎蝴蝶结的看戏生涯。几个小弟来求安慰时,小白内心笑的打滚但外表一本正经的安慰诸位小弟,让诸位小弟暂且忍耐,主人只是一时热情以后就好了。可谁知道呢,小主人出生了长大了,开始学它们的无良主人打扮它们,小弟们的男扮女装生涯还在继续。

这让众小弟很尴尬,因为穿着这么一身打扮找不到老婆啊,漂亮的小母狗可是喜欢威武的,不喜欢一身粉红色蕾丝扎着蝴蝶结打扮的比自己还漂亮的公狗的啊。于是众小弟们得痛苦生涯在继续……

达西从远处走过来,微笑的看着小孩子似的同伴,蹲在地上和他那条叫小白的大黑狗亲热交谈,当然是一个说英语一个偶尔“汪”一声,他顺着它的毛,它舔着自己的主子,他满面促狭的的笑容,一人一狗交谈愉快。帽子放在旁边的地上,帽洞里放满了鲜花。

一个男孩子这么喜欢鲜花,将来肯定会讨女孩子喜欢,达西好笑的想着。

小白已经发现了这个会同情自己悲惨遭遇的冷面绅士,。“汪”了一声后站起来,冲达西欢快的摇折尾巴,救星啊,虽然主人的抚摸很舒服,但是很高兴的是终于不用受无良主人的语言恐吓了。

我边厚脸皮的和达西打招呼,边在心里骂小白这个叛徒,卖国贼,吃里扒外,见了达西比见自己主人还兴奋,明天炖狗肉吃,我恶狠狠的想着。之后和达西一起往回走,该吃早饭了。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姐得愁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啊。

还得用人家的凤仙花包指在达西的带领下,我很荣幸的跟着他入住了英帝国在印度的大使馆,这个住所很有欧洲风格,所以很安全。

要知道这个港口城市位于热带的,热带是什么地方?那是毒蛇毒虫遍地的地方,尤其是这个医疗条件落后的时代和地方,我很是爱惜自己的小命得哟,眼见着就要金钱到手,天下任我游了,可不能在这个关头把小命留在印度啊,这可是客死他乡啊。所以我除了大早上出来散步一圈,傍晚太阳恹恹的时候出来逛一圈,基本上足不出户。

你问我为什么阳气最盛的时候不出来?我傻啊,都说是阳气最盛了,动物都热的不出来找不自在,何况我一个娇滴滴的淑女,只听说过一白遮三丑,玉肌雪肤,一枝梨花春带雨,可没听说那个美人是黑的诱人的啊。姐可是还有嫁人的啊,身为重要武器之一的美貌可不能不珍惜啊。

一切有达西出头办理,所以我很悠闲,就像度假,只不过一身伪装让我不能尽情玩乐。好热啊。所以我大多时间老实的呆在屋里看书,顺便帮达西整理一下账本之类的——人家已经把我的工作全做了,所以做人要厚道的我,就大义凛然的接受了文秘工作。从此可见,姐不是办大事的人,只能当个小职员。

早上还不是那么热,太阳睡眼朦胧的打着哈欠,我已经被鸟鸣吵醒了。热带的鸟儿太多了,大早上叽叽喳喳的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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