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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换个人探望(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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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斯芬妮抱回房里再给她哄睡了,开始叙旧。

贝阿特丽丝与之前见到时相比,已经由一个萌萝莉变成了青春美少女……嗯,和一般青春少女相比,她可能以及是这个世界中实力最强的人类之一了。她和之前相同属于很健康的体型,不会像某奈奈子一样看起来都觉得诡异,还是把马尾倒着绑着让发梢翘起,依稀能看到两年前的可爱样子。

“哥哥雷是路过这里吗?”少女见雷云坐下先提出了问题。

“我专程来看你过的好不好。”雷云实话实说,掺点假话进去,“不过来的有点晚了,所以先去看祭神。”

“啊呀!哥哥雷真好!”少女轻轻拍手,性格的变化似乎并不大,还是很纯真的样子,不过都已经能和老爹吵架了都。

雷云的语言能力不咋的,当初在这里几个月本已经能听懂一些词,这回又在山上待了个把月,都还没回到之前的水平,翻译必不可少。可是对于一个中年男人翻译少女的话就实在有点搞基的味道,所以教授在翻译中改变了一些词,因为雷云还能勉强记得萝莉说话的方式,所以知道翻译有问题,让他更觉得需要个女翻译才行。

阿芙罗拉,这位飞机场女精灵作为翻译就不错,对了,为啥不去找她呢?说不定能顺一只火元素精灵回去呢。

火元素精灵雷云不愿意买B级的做重复投资,可是如果只要一点重铸的钱,也不多那么一只不是,有了那小东西,就等于是魔力无限制,焚尽什么的想怎么放怎么放,那样反而是精神力的消耗会快过元素消耗。

雷云陪少女说了会儿话,了解了下她家的情况。

原来当初尼古拉城出事之际,三兄妹本是打算把父母弄去相邻的领内亲戚家安置的,等事态好转后就搬回来。他们一家五口有四个是狂战士,虽然其中有个是残疾,毕竟是比常人有更多自保的能力,而那时尼古拉城一多半的人都只是躲在家里不出门,等尼古拉救他们,而他们家却跑了,帕森老爹死要面子,担心回去被人家指指点点的,所以就搬到这儿来的。

贝阿特丽丝说话嘴没个把门的,像这样的“家丑”都毫不顾忌的说出来,倒是让一边翻译的教授颇为尴尬。

聊天中雷云意外的知道了那些个终端使用者跑来干什么的了----就在雷云两口子之前被民众围观的镇子附近十几脉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古代地下迷宫,里面出了点问题。

话说这世界的人很喜欢搞地下迷宫,当初雷云第一次见到死亡骑士也是在小迷宫里。其实从地形复杂度而言也算不得迷宫,这些地方应该都是古代祭祀或墓葬场所,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变成了寻宝地点。

这回的事情是因为某个探险队在迷宫里开启了神秘机关,结果出现异常的死亡力量,接着下面的雕像啥的全变成死亡生物了。据说活着回来的探险者中有看到过统领级死亡骑士的。

死亡骑士雷云K过,那种骑兵模样以骑枪为武器的东西不好对付,力量大的吓人,出枪速度又十分变态。当然这种不好对付对雷云而言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但是对现在出现在这儿的那些戴蓝牙状物体的家伙肯定是BOSS级别的怪物了。而且那里面很可能还有更厉害的东西。

那些人能有这么长时间到处乱混,是由于迷宫里的怪物一时间还出不来,估摸着是迷宫本身力量的限制之类的。至于在两百公里外的事情,人却跑到这儿,也很好理解,火龙领是最大的中立领,有不弱于各首都的发达商业系统,尤其这里是龙晶收购价最高的地方,自然有很多的探险者之类的会经常来掏些装备干些啥的,而且还都是些实力比较强的,不然一般的人可没机会从什么迷宫中拿到龙晶。那些人一个月了还没回去,很可能是分散开来在火龙领各个地方找帮手的。

贝阿特丽丝会知道这事,竟然是因为她加入了一个探险队想去看看!

雷云皱眉头,最后摇了摇头,没有进行劝阻。

他当然不希望贝阿特丽丝去冒险,可严格说起来两人之间真没啥关系,她也就以向导的身份和他一起混了几天,去打了条地行龙,只是她给雷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硬要说有什么牵扯,那也就是贝阿特丽丝是这个世界里知道他是怪物的三个人中的一个。

完全放着不理会自然也不行,怎么说也是个勉强算是成年的小姑娘,万一那啥了岂不可惜。

从衣服兜里掏出个指甲盖大小的东西给贝阿特丽丝,说:“如果遇到了困难,不要太冒险,需要帮助的话你可以去尼古拉山上找我,最近一个月我都会在。”

他给她的是一块电路基板,不是什么杀器。她曾经住过尼古拉城,自然知道上尼古拉山见人是需要很特别的东西才能有机会的,就算在雷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东西也足以让她有见到斯图亚特的资格。

结束谈话,雷云送她回家,因为语言的关系,还得带上教授。

到贝阿特丽丝家门外不远时,雷云再次做了提醒:“永远不要低估自己的对手,要做什么的时候多做点准备不会有错。”

“哎呀,哥哥雷,人家只是去看看啦。”贝阿特丽丝辩解着,“人家还从没见过死亡生物呢。”

这句话让教授翻译的蛋疼,通过女孩的动作,雷云还是收到意思了,摸摸她的头,也没再浪费口水:“回去吧。”

女孩挥手再见,也没说啥让雷云再来看她的话。也对,两人虽然比赛力气时很和谐,不过她毕竟是知道雷云并非人类,她一不是变种人,又不是世界观异常的孩子,能像对待朋友一样和他说话就不错了,也不可能指望她多想和他腻着。

其实贝阿特丽丝的话也就能骗骗她自己,回想下午在门外听到的争吵,这丫头估计是叛逆期到了,她搞不好根本没告诉家人要去那里探险。但是雷云也不打算管闲事,他不可能说哪个人跟他同行了几天,那人有点啥事他就要去做全职保镖,那他一辈子时间还不够忙的。贝阿特丽丝已经长大了,她能决定自己要做什么,只不知道她有没有承受任何结果的觉悟。

回到旅馆,斯芬妮正在说梦话呢。内容还挺多的,有他,有她的家人,还有上帝什么的。

无视之,抱着睡觉,雷云躺到她身边一搂着她,她就不说梦话了,很自然的在他身上找了个束缚的位置窝着。

早晨起床时,斯芬妮一看到他就脸红了:

“我喝醉的时候是不是很讨厌?”

雷云呵呵笑出声来,一把抱住她:“胡说,喝醉了睡觉都讨厌,那些喝完酒发疯的怎么办。”

两人温存一阵,雷云说出改变行程去尼古拉城南边的决定。

斯芬妮不太记得她喝完酒后什么情况了,问到:“你不去看之前帮过你的小‘萝莉’了?”

“行了,别吃醋了,已经见过了。”雷云知道斯芬妮的独占欲其实挺强的,只是她平时很在乎形象不太表现,否则法蒂玛也不会这么久了还是小三儿的身份。

闹腾了一会儿,把零碎收拾起来就准备上路了。

雷云让教授去买了一份细致些的地图,做好翻译,然后直接打发他回尼古拉城,总有这么个灯泡在旁边不好。

线索不多,雷云也不记得当时的路径,只能勉强辨认方向,不过反正是出来玩的,去找阿芙罗拉也只是临时起意,能找着自然好,找不着那也是次二人旅行,没有心理负担的感觉就是舒坦!

时间已经有点久远,想找到当初第一次看到阿芙罗拉的旅馆肯定是没戏的,就算找到人家也不可能在那住上两年不是。所以雷云从阿芙罗拉的推荐人的带路人下手,那个人应该是某个小镇的政务长官之类的。

雷云虽然很可能看到也不记得了,可是他的瞳孔在人类间是十分吓人的,加上身高特点,那人只要出现应该会认出来才对。

两口子反正到下午就不动了,在外面就找地方野营,附近刚好有小镇就如镇子过夜。南边的几个小镇,反正一进去就找政务中心,然后寻求帮助,如果出现能说中文的,别管是谁,就开始询问精灵的事情。这样下来,到了第四个小镇,竟然真被他找到当初给他引荐阿芙罗拉的那个花白头发!那个镇子很特别,接待管事没有一个人会说中文,一般镇子这种情况是去请一个来,但这个镇却是带两人去找老头,明显老头的声望地位之类的很高。

老头给了雷云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阿芙罗拉每一两个月都会来镇子里采购,现在距离上次采购也有一个月了,但是接下来她什么时候来他却说不准。

雷云两口子虽然是挤出了些时间消遣,可也没办法因为这种不确定的时间等上十天半个月,多花两三百点数用作世界停留费倒不是大事,斯图亚特的寄生病还等着斯芬妮回去呢,离开太久要是病情有重大变化可不好办,最后决定还是写小纸条并留下一样足以用作尼古拉山通行的电子产品----螳螂的小侦查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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